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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蒙一顾 第97节

    善提笑了:在神女的命珠中。你们以为当年战神大人陨落后,衰弱的神女怎么会再次醒来,清醒时间还越来越长。咱们这位郎君,心实得很。”是他一次次来到神女墓,把他的鸿蒙之气注入神女体内命珠中,才养住了神女的神魂。

    “神女命珠中存着好些鸿蒙之气。”鸿蒙之气注入轮回中的陆湛体内,鸿蒙之子将会重生归来。

    巫山一片欢腾。

    他们或爬到穷桑树顶,或拥在高台之上,看着神女再次入轮回。

    “等着吧,人间六十年,天上六十日,神女同郎君就会归来。”

    “大婚要张罗起来!”木老洪亮的声音响彻巫山。

    “所有人都有安排,时间可紧着呢!”

    整个九天和巫山都忙碌起来,为神女和鸿蒙大婚准备。

    “奶奶,神女卜出的是哪一世轮回呀?”狐狸妹妹一边绣着大红锦缎,一边问旁边选花色的狐狸奶奶。

    “是大楚呀。”狐狸奶奶瘪着嘴巴笑,她这一辈子值了,见过负心的书生,也见过最执着的真情。

    原来是大楚,神女第一次入轮回的大楚。那次神女遇到了负心的公子,也遇到了她真正的命中人。

    摄政王在那里,这一次,他的公主将带他———

    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1)“神力弥漫广原,

    遍布深谷高山。黑暗色深且密,

    我今祈祷晨曦。”——引用自金克木先生翻译的《夜颂》2)关于茶花和莲花的不同凋零方式,是叶嘉莹先生的观察发现。

    正文到这里就完结了,大楚的故事放在番外里讲吧。番外恢复日更三千,先写大楚摄政王和公主的故事。

    第78章 番外:公主vs摄政王(1)

    神女再次入轮回,她趟过属于大楚的滔滔时光,寻找她可以重新进入其中的节点。时光之流是一条拦不住斩不断的河,而这次顾茴逆流而上,行走其中。两边是属于大楚的种种画面,从贩夫走卒到王侯将相。耳边各种声音呼呼而过,有市井卖儿卖女,有老者呵斥,有义士问天,有忠臣泣血,“大楚亡矣。

    有老臣在庙堂嘶喊:“力挽狂澜者,唯摄取王!如今摄政王无,大楚唯有任人鱼肉!完了,都完了……

    朝内宦官集团跟文官还在争权的时候,外地藩王就已等不及清君侧了。内里打得不可开交,异族直接破关,铁蹄踏破楚国都城城门,整整半个月的屠杀和掠夺。

    两边火光冲天,哀嚎遍布。家家流血如泉沸,处处冤声声动地。

    顾茴只看了一眼,看到女子被当街裂开的衣衫,马蹄落下无力回天的年幼孩子。

    这时候都在呼喊他们的摄政王,曾经他在,震慑这些蛮荒之地的豺狼。顾茴面无表情继续逆流而上,她竟然不知道,原来大楚竟然怀念过摄政王。摄政王还在的时候,明骂摄政王的是要青史留名的文士,暗骂摄政王的更不知多少,哪个酒楼茶馆里没有对朝政指手画脚怒斥摄政王残暴的书生呢。那时候,敢骂摄政王叫有骨气。

    提政王入了横亘在仙凡之间的大荒山,离开了大楚。如果他没有离开,顾茴想,在那样的大楚,他早已四面树敌,大约也并不能活下来,只在于到底怎么死,死于谁之手。陆涛甚这个摄政王,明明是那个死死拉住大楚的独夫,让它不要往更黑的地方滑去,却被整个大楚认为,他是造成大楚一切黑暗的罪魁祸首,只有杀陆湛,才能重新还大楚清明,才能复周礼,重昌盛。

    顾茴继续往前,走过这段大楚的灭亡史,走入了大楚最后的繁华。

    突然,顾茴于一片此起彼伏的声音中听到了他的声音,顾茴住了步子,在飞溅的时光中偏头看去。

    灯烛昏暗,他立于宽大的书案前,身上铠甲未除,甲衣上还有杀伐染上的血,对前面的黑衣卫道:“不要伤他。”四个字,说得却艰难,透着说不出的怒火,杂着掩不住的疲惫。这时候的陆湛,约莫已经好几日未曾合过眼。

    陆湛整张脸都在阴影中,顾茴看不清他的表情。烛光昏暗得很,此时的他,大约也不想让任何人看清他的脸。

    黑衣卫显然十分为难,“公主和沈贼准备充足,骑得是最好的马,沈贼剑术精湛,又颇狡诈,不伤他弟兄们实在束手束脚…

    室内安静,只有烛火轻轻晃动。

    好一会儿,陆湛咬牙,依然是那四个字:不要伤他。黑衣卫领命退下,这个黑衣卫顾茴认识,是常跟在摄政王身边办事的元辰,门一开一闭。顾茴看到书房屋顶翻下来另一个黑衣卫,是元暮。元辰抱怨了句:“不伤公主咱们都明白,怎么沈贼也动不得,这怎么拿得住人……”元暮闻言只瞥了他一眼,“主子令已明,你带人照办就是。”

    可到底为什么?元辰显然是想不通,寡言的元暮难得多了句嘴:他们往大荒山逃,我们可以追不回公主,但公主不能没人护着。

    黑衣卫头子元暮和元辰很快消失了,整个院落静无一人,只有初秋的月,孤零零悬于静谧夜空。顾茴看向书案后的陆湛,他始终微微垂首,没有动。

    这是她和沈遇出逃后,她选的日子,陆湛离开都城镇压作乱的藩王。她算准了时机,在他最不可能返京的时候,开始这一场出逃。他们几次与黑衣卫遭遇,但每次都从黑衣卫的包围中脱身。自然有沈遇那一手好剑法,却原来根本原因在这里。不仅她,连沈遇,黑衣卫都不敢真伤了他。

    大荒山一路,荒僻少人行,是山贼盗匪之流聚集之处。他早恨沈遇切齿,甚至在她十六岁那年旱春组织了一场针对沈遇的暗杀,可是在这场追捕中,他却让人不要伤沈遇。

    顾茴隔着时光凝视烛火阴影下始终一动不动的陆湛,心里又酸又涩:他怕我吃苦,怕我落单。

    正是在这次追逃中,那个声称乃她亲父的人,让黑衣卫的箭偏了一寸,入了沈遇左肩,令她以命珠相救,绝了自己的后路。

    爱一个人,才会总认为她柔弱不堪。而帝君不在乎她,自然认为她无坚不摧。

    顾茴看到陆湛大约疲倦已极,身形男了异,扶住桌案才再次站稳。他始终攥紧的右手松开,露出了内中之物,是她此生唯——次拈了针、动了线绣的荷包。可是,这个荷包,甚至不是绣给他的。

    时光之流激荡,溅起的水花打在顾茴脸上,又苦又咸。

    顾茴转身趟过河想直入这个有陆湛的院落,她想对她说,不是逃,是回来,她为他而来。可却被结界死死挡在外面,她搅动了结界,破开了一个不大的口子,可不过瞬间,结界重新封死。顾看到书房中陆湛突然起身,推开了窗,向黑夜张望,他喊:“天天?”

    然后顾萆看到一身甲衣的陆湛自嘲一笑,低声道:“疯了……她只想逃……却以为……她来了……”

    顾茴怎么都破不开结界,这不是她可以进入的节点。她最后看了陆湛一眼,立即回神继续往前,她要赶紧找到轮回入口。

    她趟过那个十六岁的春天,那个春天她与摄政王彻底决裂。从此,陆湛似乎再也懒得任何伪装,他只做他认为对的事儿,挑衅他的,杀;质疑他的,杀;阻拦他的,更是直接杀。那一年,大楚的地牢关满了高官文人,大楚刑场上的血就从来没干过。他杀了陆家长房嫡子,残杀手足,所有人视他罔顾人伦,没有人性。他甚至当着皇帝的面杀了皇帝唯一的儿子,诛杀皇子,大逆不道,天当诛。

    从那个春天开始,陆湛失去了所有的耐心,以绝对的铁血手段实践着他的意志。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残暴嗜血摄政王,是死死附在他身上的标签,这样一个独夫,人人得而诛之。从他寄身的陆家,到整个大楚,谁不恨他。他出现的地方,所有人噤声。他以说一不二的铁血手段,弹压一切动荡,稳定了当时内忧外患、千疮百孔的大楚。却背负一身恶名,在大楚所有人眼中都是恶鬼一样的存在。

    直到摄政王放下一切入了大荒山,彻底离开了大楚。大楚短暂的狂欢后,就是彻底的土崩瓦解。

    顾茴趟过这段时光,只偏头看了一眼这时的陆湛:他苍白的脸再无一点表情,他的手中握着穹刀,刀尖始终滴血。顾茴心疼地想,他握刀的手,该是早已伤痕累累。他穷尽一切力量拉住一个驶向末日的王朝,早已满身伤痛,疲倦异常,可他就是不松手。他不图名不图利,既不结党营私,对美食美人财货一律没有兴趣,可他偏偏要拉住一个早已衰朽的王朝。

    因为,我是那个王朝的公主。王朝灭亡,百姓可以做新朝的百姓,臣子还可以做新朝的臣子。而她这个有名的祥瑞公主,注定无国可依,为人争夺,任人鱼肉,绝无好下场。谁都可能活下来,独她作为一个符号,必要殉国。

    顾茴继续向前,水流缓了一些,此时该是一切还好,大楚还维持着表面的歌舞升平,而摄政王还努力在世人画下的格子中,耐烦地周旋。

    终于,找到了轮回入口。

    顾茴回身,看向身后时光之流里的陆湛:疲惫的、沉默的、苍白的、厌倦的、染血的……

    她轻轻向他挥手,然后转身,迈入了轮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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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楚后宫,最显眼的两个言殿,一个是如今陛下最宠爱的郑贵人所居的关睢言,另一个就是大楚祥瑞公主打小居住的薛荔言。十六年前公主带血珠出生,楚国最有名的大巫亲自前来,预言这位公主福瑞满身、贵不可言,身系大楚安危。楚王大喜,赐宫。内务司不知拟了多少象征祥瑞福气的宫殿名,大巫均摇了头,为公主合八字亲定了“薜荔”两字。

    一晃十六年。

    此时薛荔宫内十六岁的公主正犹豫不知该选哪只钗子,按说该戴及笄那日沈遇送她的那只,可难保今天不会遇到陆湛,给他看到,她可不敢保证自己能保得住这只钗。

    二十四岁异姓封王已经让人瞠目,更不要说先帝遗诏亲定陆湛摄政。说是先帝遗诏,到底是生前写的,还是死后写的,那可真是众说纷纭。更不要说继位的皇子儿子都有了,结果遗诏中愣是点名了异姓王摄政……这就是生前写的,怕不是摄政王握着老皇帝的手写的?如此荒唐。可大楚这些年的荒唐事儿还少吗?别的不说,就先帝整出的那些幺蛾子,哪一件拿出来,不比这件荒唐?

    不管暗地里多少猜测,明面上,除了那些早就写好遗书找死的,谁也不敢当着陆湛的面说什么。公主就是敢,也犯不上,她从不理会朝政,嘴里都是忠良,内里一个比一个龌龊。

    她只合掌默祷,干万千万不要遇到陆湛。公主眼睛闭得紧紧的,很是虔诚的样子,念念有词:“苍天在上,如果能不遇到陆大人,信女可以少吃肉不吃桂花糕天天练大字……苍天在上,信女说错了,信女可以少吃肉少吃桂花糕尽量记得练字…算了去掉练字,信女觉得苍天不会在意我等凡人练字这些小事……苍天在上……”

    十六岁的公主听到有人在门外扑哧笑了一声,声音熟悉得令她心轻轻颤动,她茫茫然上前,推开了内室房门,门外一个女孩正看向她。

    那一刻,公主就知道,女孩不是别人,是她自己。

    她们两两相望,然后同时走向自己。

    两人合二为一。

    此时暮色四合,皇宫里一盏盏宫灯早已亮了起来。而皇宫外的都城,高门大户正是笙歌正浓,市井街道已是车如流水马如龙。

    薛荔言刚回来的辛夷脸色难看得很,看到迎过来的辛正问了一句:“姐姐怎么出来了,不在公主跟前伺候着?”辛芷先是一笑,低声道:“公主为了今晚的灯会,兴奋地满屋子打转,哪里还有咱们站的地儿,把人都撵出来要自己挑衣裳首饰呢。”

    辛芷辛夷都是公主身边最得用的人,前者说着话就打量辛夷脸色,不用说这又是跟关睢宫的人别扭上了。那个郑贵人,明着不敢怎么样,背地里逮着机会就恶心人。尤其是从公主和摄政王闹翻了后,她的试探更是无处不在。大些的也不过是内务司先给谁做衣裳,小些的就是膳房的一碗汤。

    这个郑贵人是下面势大的异姓藩王的女儿,早在七年前,作为郡主来楚言的时候,就跟公主结下了梁子。后来成了皇帝的贵人,外靠势大的娘家,内仗皇帝的恩宠,天天吃饱了撑得没事做,专找机会恶心公主。

    辛正催促,郑贵人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管她呢,她们且快去为公主更衣,别误了公主同沈公子的上元之约。

    两人一进公主内房,就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了。

    她们听到公主说:“为我更衣,去陆府。”

    辛芷还在察言观色,思忖到底是公主说错了,还是摄政王又做了什么过分的事儿惹到公主了,连跟沈公子的约都顾不上,这是打上门去算账?

    辛夷嘴快:“公主,去哪儿?”

    公主转身,去陆府,看看咱们的————摄政王。

    她的摄政王。

    作者有话要说:

    家家流血如泉沸,处处冤声声动地。————(唐)韦庄

    第79章 番外:公主vs摄政王(2)

    “去陆府,看看咱们的摄政王。”

    整个为公主梳妆更衣的过程,辛芷辛夷两人都没敢说话。辛芷还算镇定,辛夷却逮着机会要不就是悄悄打量公主脸色,要不就是对辛芷使眼色:上元佳节,公主不去赴沈公子的约,去陆府?

    陆府?摄政王?

    无论哪个都是公主避之唯恐不及的,公主这到底是怎么了?是不是上次摄政王的人截获了公主送给沈公子的荷包,公主想起来还气呢?还是上上次摄政王在偏门直接把公主堵了下来,愣是把公主从藏身的水车里揪出来,根本不放公主出宫?还是上上次,摄政王直接把沈公子送的桂花糕喂了狗,还是摔了沈公子赠的砚台?

    还是干脆就是昨天,摄政王不让公主去,公主当时昂着头就说了一句:要么你现在就把我头割下来,要么,这个灯,我赏定了。

    当时她们公主的脸又冷又狠。

    摄政王的脸色难看极了,整个泰和门一溜言人贴填站着,愣是听不见一点动静,这是吓得连气都不敢喘了。摄政王擢着腰刀立着,公主提裙就那么挑衅地看着他,露出纤细的脖颈,明白告诉对方拦是拦不住她,要是非拦她,就从这里下刀,干脆利落,省得年年日日,相看两相厌。

    从公主十五岁及笄,每次遇到摄政王,公主都在以不同的形式说着同一句话,从最开始的我要出言”,“我就是要去尝一尝那家桂花糕”,“我是去了曲水,下次我还去”,到今天“这个灯,我赏定了”。

    言外有沈公子,那家桂花糕是沈公子第一次带她尝的,曲水河畔是沈公子与人清谈的地方,今夜元宵,公主与沈公子早已有约。

    一次又一次,公主明明白白以这样的方式告诉摄政王同一个事实:她要见沈公子,她的驸马只能是沈公子。

    恐怕半个大楚都知道,公主不待见摄政王,每次只要遇到立即转身,如今已经到了一句话都不想跟摄政王多说的地步了。见面无话,开口就是吵。先摄政王还让着公主,可在沈遇的事情上,摄政王寸步不让,公主更是半步不退。

    所以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公主突然说要去陆府,还说什么要去看看摄政王,辛芷和辛夷吓得话都不敢多说,难道今天就到了算总账的日子?今天的陆府,注定血雨腥风。

    她们料到了结局,今天的障击府确实可以算得上鸡飞狗跳、血雨腥风。只是,别的一切都与她们预料的完全不同,彻底看傻了两个丫鬟,她们再也猜不到公主这是怎么了。

    公主私服,又有陆湛给的令牌,带着两人悄悄就进了陆府。

    此时的陆府处处都挂满了灯笼,还没抽芽的树上,缠上了锦缎,灯火辉煌,说不尽的风流富贵气象。不独陆府这样,如今都城富贵人家,哪家不用锦缎缠树,即使是冬日,一束束的梅花自不用说,室内也有专门花房里烧着炭养出的鲜花。就是外面花园,也绝不枯燥,上好的轻罗绸缎扎出的富贵牡丹、丰饶的芍药,艳丽热闹,比夏日的花园也不差什么。讲究的人家,一日一换,日日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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