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不关秋水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8

    门似乎记忆中从来没去过。

    “去厦门吧。天气也好,正适宜的时候。”

    “厦门?好啊,你想去咱们就去那里。那地方小,我们还可以再去广东玩。”

    广东。童秋水想起了三十多年前,她嫁给了一个潮州人,在汕头住了几年。广东几乎跑遍了。不过三十多年的变化应该也不小,确实值得看看。

    主意拿定后,李落云就开始忙碌。他先是在电脑前找了几处酒店比较,接着开始订机票。又查看了不少旅行攻略,打算为自由行做好详细计划。

    童秋水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双脚翘在茶几上,整个人懒洋洋地抱着垫子陷在里面,毫无形象。

    她无意去帮李落云,对于所谓行程安排、计划攻略都没有兴趣。她即无需省钱,又无需省时间。钱和时间她都有,她有无际人生路,可以随便蹉跎。

    盯着屏幕上光影斑驳,童秋水又生出些许寂寞来。她要是终有一日将这世间风景都一一看过却依旧不死,难道要重复沧海桑田一次又一次?

    时间流水不停息,日落不久,整个城市开始逐渐亮起万家灯火来。路上行人匆匆,或是归家或是去下一个地点,每个人在夜幕中想着自己的心中事,来来去去。

    顾文休坐在这个城市最高点俯瞰四周。这座大厦四四方方,高耸入云,从下往上照射的投光灯四处游走,打出一道道冷凝的光芒,似乎就要飞升成仙一般。

    顶楼平台空无一人,狂风肆意,呼啸席卷。顾文休很安静地坐着,单手拿着一个陶瓷大碗,旁边还摆了硕大酒坛。

    一口饮入,醇厚连绵,酒很香,随风飘散,渲染得四周都醉意朦胧。

    论到喝酒,他看不上现代人所谓的红酒品位。靠金钱堆砌出来的酒,假模假样地在那玻璃杯里头倒上这么几口,然后晃悠晃悠,嘴巴咂吧这么一点,就算是高雅人生,品尝美酒了。

    喝酒,就应该白碗配白酒,干净纯粹,一大口闷,畅快淋漓,即使心再凉,身子都会因为这股爽快而沸腾。

    他想起了早上童秋水那句话。

    “你叫顾文休。文乃问也。问世事何时休,问沧海何时逝,问此情何时了。这个名字——感觉很沉重。”

    他的名字取得很沉重吗?

    他轻声笑了笑,脚底是万丈红尘,下面灯火通明,唯有此处一片黑暗。

    童秋水腹中有青翎的命魂。童秋水滋养着青翎,青翎融合着童秋水。难怪能够如此神似,她说那句话的时候偏过脑袋,带着和煦和轻盈,一如当年他初遇青翎时候的样子。

    在青府花园的假山边,青翎正在捧着碗,弯着身,偷喝酒。听见他走来的动静,抬头相对,红晕染着脸颊,笑意藏在眼底,她手指靠嘴摆出轻声的动作,然后偏着头,轻声细语相问:“汝饮否?”

    饮,自然饮。青翎你知不知道,我为你饮下了千年难忘的勾魂酒,从此长醉不醒。

    不关秋水事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旅行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在陌生的城市,人和空间都被浓缩,你只认识我,我只认识你,似乎变成了两人的世界,彼此间会下意识地依靠和亲近,这就是人的天性。

    李落云花了不少心思,他选的酒店并不是在闹市区,而是临海幽静的集美区内。

    只要放眼望去,天和海都蔚蓝,四周很寂静,别致的法式建筑,廊柱、雕花和线条都精美考究。

    酒店是新建的,富丽堂皇,设备先进,确实是一个放松心情,可以享受的好地方。

    偌大的按摩浴缸里,雾气缭绕,水在沸腾,肉体火热,喘息急促,情欲高炙。

    浴室四周是偌大玻璃围成,拉开帷幕,一眼可望穿远处的海,潮汐时翻滚颠簸,像是两人在缠绵,起伏时痛快淋漓,跌潮时辗转回味。

    童秋水其实很满意李落云的身体。年轻健壮,腹背间肌理分明,和一般办公室人员的文质彬彬大有不同,床上的本事柔和与刚劲并存,又懂得情趣,不呆板恪守,会琢磨些小花样,霸道又不会过分,实在是无可挑剔的床上对象。

    此时此刻,她双腿盘在李落云腰间,起伏高低,水花四溅。

    李落云的双手紧紧搂着她,密不可分,像是张开的黑洞蠢蠢欲动准备吞噬她的一切。

    动作谈不温柔,却火热燃烧,时而狂风暴雨,时而浅磨迷人。童秋水耳晕目眩,觉得自己已经被抛向不远处的大海,海角浪拍飞了她的知觉。

    漫长岁月,没有灵魂后,能够这般单纯享受肉体快乐,想来也不是件糟糕的事情。

    厦门确实不大,不过城市很有意思。

    可以小资,可以愤青,一面很有底蕴,一面又轻夸浮躁。

    沿途童秋水还拍了一张照片——一座寺庙,阵阵梵曲,袅袅香火,僧人庄重,信徒虔诚。庙边一侧墙外紧靠的却是一家酒吧,灯光摇曳,声色迷人,调情暧昧。寺庙和酒吧两不干涉,互不影响。圣洁和情调,可以并存同一个空间。

    五天后,两人回来。李落云心满意足,觉得自己深情款款,夫妻关系牢不可破。

    童秋水也是心满意足,风光迷人,身体愉悦,活得长长久久的好处突然一下子多了起来,令人振奋不少。

    享受之后,日子照过。不过李落云轻松了不少,如他所料迷花一族一切太平,半个寻仇找麻烦的都没有。地牢空荡荡的,一直戒备的看守护卫们骤然无所事事起来,大伙儿都闹不明白一大群不死族怎么就平白无故消失了。

    李落云将辛苦得来的那颗佛珠交给族长交差,算是这五天逍遥快活的理由。至于佛珠从何处寻来的,他深怕横生枝节,干脆隐秘一切,只说无意中得到,纯粹天意。

    得了好运的李落云和平安无事的迷花一族两厢快乐,一时间日子恢复了常态。

    李落云还是朝九晚五,不过定点定时归家。童秋水依然闲暇无事,四处瞎逛。两个人过得一如寻常的小夫妻般,欢笑融融,甚是惬意。

    约摸十日之后,童秋水吃过中饭,准备去王府井晃晃。当年的刘府曾经在那,偶尔时候,她站在天桥之上,望下面霓虹闪烁,车水马龙,就会有些恍惚,仿佛时光忘记带上自己一同流逝,任由她原地站立,旁观众生。

    才下了楼,出了大门,她就见一人站在一边楼道,静默垂头,似乎正在等人。

    童秋水也不在意,自那人身边经过,径直朝前走。

    “姑母——”

    童秋水浑然未觉,脚步不停,却不想刚擦身而过的那人跨前一步,蹿到了她身边,又重重喊了一声:“姑母!”

    童秋水一顿脚步,偏头看了看身旁人。来人约莫约摸二十来岁,高个,生得挺俊俏,浓眉大眼,一双眼睛炯然有神,黑漆漆发亮。

    一个体面的年轻人,可惜是个傻子。要是不傻,怎么会对着她喊姑母。

    她的确是很老,不过是老在内在,外表细皮嫩肉,和老半点不搭边。

    童秋水耸了耸肩,很厚道地不和傻子一般见识,打算绕过他继续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