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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提着小纸包的林万可在回家的一路上都笑得像捡着了一百两银子,只差没在脸上写上“我很开心”四个字。 林百知到家后就乖乖地温习之前的功课,好似要证明他说的当大官买大房子不是空话。 林万可还要去给几家酒楼送糕点,目光落在乐先生送的素包上,又咧开嘴笑了。 他一手捧起三四个食盒,想了想还是将那个小纸包带上,小心护在怀里。 今天酒楼的人每个见了他都问,林小哥这是遇上什么好事了,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有伶俐的妇人就说,是有了心上人吧。这下众人都涌上来问是哪家的姑娘这么好的福气,让他几时带出来瞧瞧。 林万可连连摆手说不是,又没人听他的话,最后只能找个借口逃了出来。 怀里的包子已经快冷了,他摸出来闻了闻,只觉香气扑鼻,可几次放在嘴边都没咬下去。 这是乐莘送他的,他实在舍不得吃。 一想到以后有机会可以常跟乐莘待在一起,林万可就禁不住高兴,这一高兴,脚底下便跟生了风似的。 眼里看不见路,走起来又连蹦带跳,一个不小心,过转角处时他就撞着了人。 说是撞其实也不恰当,确切地说是地上坐了个人,跘了他一跤。 林万可一个趔趄扑到了地上,怀里的包子骨碌碌滚了一地。 他一条手臂磕得很重,衣袖都扯破了,疼得他龇牙咧嘴。 待他站起来,眼前的一幕更是惊得他几乎掉了下巴。 一个脸上脏得辨不出五官的乞丐正满地抓滚落的素包,也不嫌沾了灰,捡起来就往嘴里送。 林万可目瞪口呆。 他当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护了一天、一口也舍不得吃的素包,就这么一个接一个进了别人的肚子。 他呆愣愣地盯着那乞丐,直到对方打出了饱嗝。 “我说这位小哥,我不就吃了你几个包子,至于瞪我这么久么?”乞丐边舔手指上的面渣边问。 林万可还立在原地,见他这副厚脸皮的样子,哭也不是骂也不是,只能自认倒霉。 “哎哎你别走啊,”乞丐见他要走,居然跟了上来,“我还得谢谢你呐。” 林万可正在懊恼,哪里有心情听他胡言乱语,只是一个劲儿往前走。 “等等啊!哎我说你——”这乞丐死缠烂打,迈开步子挡在他面前,一边从灰扑扑的衣服里掏了半天,摸出个东西塞他手里。 “这个给你,我从来不白白受人恩惠,现在身边也没有别的东西,你既然救了我,那这宝贝就便宜你了!” 林万可又好气又好笑,心道这人莫不是脑子有病,先是跘他摔了个大跟斗,又吃掉了他的包子,到头来竟还说是他占了便宜。 他再低头一看,乞丐递过来的哪是什么宝贝,就是一串脏兮兮的手珠,闻了下还有股奇怪的味道。 “喂!还你——” 林万可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发现那乞丐已走远了,只传来一句模模糊糊的“后会有期”。 “什么人呐。” 他将手珠随手塞袖子里,便匆匆赶回家去做饭,转头就把这倒霉事儿忘了个一干二净。 下午林百知放了课带回来一张纸,上面细细圈着他没课的日子。 “乐先生说了,只要我们没课,大哥都可以去找他学字!”林百知一席话说得是老气横秋,“铺子就交给我,大哥你可千万要用心学,不要辜负了乐先生一番好意!” 林万可连连点头称是,将那张纸仔细贴在自己卧房里,看一眼,心里就跟喝了蜜似的甜。 这种喜悦一直持续到他第一次去学写字。 林万可念过的书不多,连自己的名字都写得歪歪斜斜,因此乐莘先教他写的就是名字。 他被文近领进书房门时,因为紧张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文近沏了茶就关上门退了出去,房里只剩他与乐莘两人。 于是林万可愈发不知所措了。 乐莘好像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不自在,他像对待所有的学生一样,从执笔教起,一横一划,一点一钩,教得仔细而专注。 而林万可早已记不得上次拿笔是什么时候了,他努力地学着乐莘的样子,却只能在纸上落下歪七扭八的笔迹。 “你不必紧张,没有人能一天就学会的。”乐莘见他面有懊恼,温声劝道,“我先教你将自己的名字写好,其他的以后再学。” 林万可连忙点头。 “林万可,万可,是万事皆可的意思么?”乐莘说这句的时候,轻轻握住了他的手,带着他写出他最熟悉的这三个字。 这距离太近了,林万可都能闻到他身上清淡的皂角香,不由连呼吸都滞住了。 微一转头,乐莘的面容近在眼前。 林万可还是第一次那么清晰地看到他的眉眼。 视线再往下,是乐莘执笔的手。 这只手温暖而稳定,手心柔软,指节修长,此刻正覆在他的手上,教他写他的名字。 放在以前,林万可连梦里都不曾想过这样的画面。 此时此刻,这一切却真实发生了。 他从鼻子到耳朵尖都在发热,右手则烫得好像马上就要烧起来。 乐莘写完他的名字并没有停下,而是握着他的手继续写下去。 “我的名字笔划多了些,你看看就好。” 他写下一个乐字,一个莘字,就写在“林万可”三字旁边。 林万可看着纸上那两个陌生的字,心里一动,抬头正对上乐莘的眼睛。 乐莘也正看着他,神情温和淡然。 “不用心急,慢慢学就好了。” 他的眼神清澈,不掺一丝一毫的杂质,干净得像山间的泉水。 林万可脸上的热度倏忽消散,惊醒般意识到乐莘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学生,即使肌肤相触,心里有鬼的也只是自己。 他为自己内心的肮脏深深不耻。 从清言书院出来时,林万可要走了那张纸。 他看看纸上的字,又看了看自己粗糙的双手,顿